事关房票,你关心的问题有答复啦→
日前,小布发布
重磅!事关房票!一文
小布采访了宜春市住建局相关人士
房票购房契税奖励政策在9月25日失效后,房票还有效吗?
A9月25日《宜春市中心城区房票购房契税奖励实施办法》有效期届满失效后,“房票”购房不再享受契税奖励政策,但“房票”仍然有效。使用“房票”购房后,如有剩余“房票”,可按照享受奖励政策的原则兑换现金。
中心城区除了房票买房有契税奖励政策,还有其他的买房奖励政策吗?
A中心城区2023年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(暂行)》中“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政策”,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在经开区、袁州区、宜阳新区、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(以下简称“四区”)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交易,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。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标准以合同网签备案为准,购房人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。
现在买房契税方面的补贴力度是很不错的。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标准以合同网签备案为准,且购房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,完成契税缴纳后,由受益财政给予50%契税补贴(最高不超过2万元);购买二手房的,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%给予补贴(最高不超过1.5万元),补贴给购房群众的“即交即补”;补贴给企业的,通过惠企通平台补贴。
2024年7月23日起,中心城区调整了购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,就是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,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,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%,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%。
中心城区优化调整了学位准入政策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在所在学区内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,允许购房人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、契税缴纳凭证及适龄儿童、少年户口(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)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区(或接收片区)学校办理转(入)学”。
7月23日以后,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:一是职工新购住房实现“既提又贷”。我市缴存职工在宜春市范围内新购住房的,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,在办理购房提取后,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二是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。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(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),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,最高提取限额上浮20%。调整后,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及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为1920元/月。三是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。本次出台的《若干措施》中明确了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(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),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%。调整后,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,单缴存职工7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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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出品:宜春市融媒体中心)
(来源:宜春住建)(编辑:周莹 ;校对:刘敏;编审:匡昱宣;监制:邓雯、刘重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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